《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介紹
定義
根據《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淫褻」及「不雅」的定義包括「暴力」、「腐化」及「可厭」。評級機制
按《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物品可分為三種類別︰第I類(既非淫褻亦非不雅)物品:
發布不受限制,可向任何年齡人士發布。
第II類(不雅)物品:
不得向十八歲以下人士發布。任何人在發布不雅物品時,必須將物品以封套密封,而封套上必須展示法定警告字句,警告字句須佔物品的表面、封面和封底,或包裝物的面積的20%或以上;而封套亦須清楚而顯眼地印上出版人的姓名或名稱、營業地址及電話號碼。
第III類(淫褻)物品:
完全禁止發布。
審裁機制
根據《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成立的淫褻物品審裁處(審裁處)具備專有法定權力,負責裁定物品的類別。審裁處是司法機構的一部分,由一名司法人員擔任主審裁判官及兩名或上由公眾人士出任的審裁委員組成。所有審裁委員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委任,現時約有750 名審裁委員。在評定物品時,審裁處須根據《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第10條,考慮以下各項因素:
a. 一般合理的社會人士普遍接受的道德禮教標準;
b. 物品整體上產生的顯著效果;
c. 其發布對象可能是那一類別或年齡組別的人;
d. 物品在甚麽地方展示;以及
e. 物品是否具有真正目的。
執法工作
現時,《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的執法工作由電影、報刊及物品管理辦事處、香港警務處和香港海關負責。三個部門的工作分配如下:電影、報刊及物品管理辦事處的執法工作包括:
a. 到各區巡查,監察市面各書店、報攤、電腦商舖及影視店,以管制淫褻及不雅物品的發布b. 查閱本港中英文報紙及市面普遍出售的雜誌和租售的漫畫等,以管制淫褻及不雅物品的發布
c. 把懷疑違例的物品送交淫褻物品審裁處評定類別
d. 採取執法行動,例如票控違例者
e. 處理有關淫褻及不雅物品的投訴
f. 有需要時,與香港警務處和香港海關採取聯合執法行動
香港警務處負責打擊市面出售的淫褻物品、與電影、報刊及物品管理辦事處採取聯合執法行動,以及打擊在互聯網發布淫褻物品。
香港海關負責在口岸堵截淫褻及不雅物品。
刑罰
發布淫褻物品,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100萬元及監禁3年。違例發布不雅物品,首次定罪的最高刑罰為罰款40萬元及監禁1年,第二次或其後定罪的最高刑罰為罰款80萬元及監禁1年。